充满浓重的文化色彩的地方,充满着法国人的浪漫。
然而,在车子停下来的那一刻,余依依句傻了眼。
她的英文的确是不怎么好,但是眼前的那几个英文字母组成的英语单词她还是认识的。
习瑾墨居然带她来卢森堡大学,这就是他口中的好地方?
“走吧。”习瑾墨牵起余依依的手就要往里面走。
“等等!”余依依顿住脚步,讶异地扭头看他,“这就是你说的要带我来的好地方?”
习瑾墨点头,“进去吧。”
余依依有点不情愿,但是有没有办法,就只好跟上习瑾墨。
校园里,来来往往的都是学生,不同种族,不同肤色,除了有外国人,还有不少的中国人。
习瑾墨一边走一边指着眼前出现的景物给余依依看,语气相当的熟悉,仿佛已经已经跟别人介绍过千万次一样。
“你对这里似乎很熟悉?”余依依纳闷地问,“你以前来过这里?”
“我在这里将近生活了四年,四年里我每天都从这条路经过,就算闭着眼睛都知道哪里是哪里,你说熟不熟悉?”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学校是你的母校?”她不可思议地问。
“嗯。”
好吧,她上的只是a市的一所普通的大学,在全国都排不到名次的那种,而他居然能上国外的大学,真是好厉害啊!
就这样一路跟习瑾墨扯着他过去上学时候发生的事情,一边就走到了目的地。
一间类似于办公室的门口,礼貌性地敲了敲门,开门的人余依依认识,正是那天晚上跟习瑾墨谈生意的人。
只不过商人怎么会在学校里?
“依依,这是我大学时的导师,”习瑾墨推了推发呆的余依依,然后转过身用英文跟那位长得很是外国人的男人介绍余依依。
余依依连忙打了招呼,在这位导师的热情招待下进了办公室。
在去倒茶的时候,余依依凑到习瑾墨的跟前,小声地跟他咬耳朵,“习瑾墨,他真的是你的老师?”
那位看上去顶多就三十岁的样子,怎么可能是导师呢?
一般老师要当上导师最起码也要个四十岁出头的样子,就像她的导师一样,是个已经快五十的老头子了。
“很惊讶吗?”余依依点点头,习瑾墨轻微一笑,“自小就是个天才,小时候就被人称作是神童了,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拿到了美国常青藤的双学位,并且在第二天获得博士学位。当初各大学校都想招揽这样的一个人才去他们的学校,但是的故乡是在这里,所以便在这里教学。”
天才,神童……
余依依无奈了,怎么最近神童都那么普遍呢,今天又遇上一个。
“那他不是前些天跟你谈生意么?”余依依还想起这一茬来,那段时间习瑾墨天天往酒店外面跑,酒店里就剩下她一个人无聊的发慌!
“除了是经济学的老师,还是微生物的老师,他最近正在研究一种新型的微生物,因为学校的设备不足,条件不够,就找上了我,让我投一笔资金去捐助他的研究开发。”
“真厉害!”余依依长叹一声倒完水回来后,就开始和习瑾墨聊起天来了,余依依自认为自己的英语一向不错,最起码英语四六级都过了,可是当这两个男人在自己面前说英语的时候,余依依的心中就只有三个字来形容:听不懂!
他们讲的太快了,以至于她就听懂了最后的几句话,说是要让他们留下来吃晚饭之类的话。
余依依也觉得自己的英语很丢人,所以很明智地选择不插话,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习瑾墨的手机。
一聊就是这么一下午,到了晚上天气转凉的时候,拒绝了的盛情挽留,拉着余依依就回去了。
晚上的天气又暗了下来,天上乌云滚滚,是又要飘雪或者下冰雹的节奏。
但是习瑾墨并不着急回家,而是吩咐司机去一家餐厅。
“干嘛还到外面的餐厅吃饭!”酒店里不是也有餐厅吗?
“难道你还没有吃够那家酒店的菜?”
“……”
好吧,她吃够了!
……
这是一家正宗的法国餐厅,一进门的灯光有些灰,余依依看不见,一个没踩稳,差点摔倒,幸亏是习瑾墨眼疾手快地抱住她才没有摔跤。
餐厅气氛优雅,暗红色的窗帘给这家餐厅增加了一分别样的风情,余依依很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