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嘿,那就得看两国使者的本事了。”
那些人的对话中夹带着一些胡话,虽也用通用的汉语交流,但口音还是比较重,金洛听个半懂,转眸瞥向宁朝歌,那人却是睁着一双赤红的眼珠子,那眸子里满是血丝,也是,两人这几日都未曾好生休息,偶尔休息,宁朝歌也睡不安稳,两人轮流守夜,但大部分都是金洛在休息,而宁朝歌守着。
他,应该很疲惫吧。
“大哥,喝点水吧。”
忽然那商人的女儿骑着小骆驼靠到两人的身边,将一个水囊递给金洛,金洛犹豫了一下,道了声谢,便将水囊递给了宁朝歌,他倒是不客气,接过便大喝了几口。
复而又将水囊递还给了金洛。
那小丫头的眼睛滴溜溜的在宁朝歌的身上转着,显然对他很有兴趣。
“两位大哥,你们是从哪里来啊。”
两人没想到小姑娘会这么问,愣了一下,宁朝歌没吭声,继续装高冷。
“我们从洛阳来。”
“洛阳?是大齐的那个洛阳么?”
小丫头眼中流露出向往的神彩。
“我听说洛阳很繁华,家家户户歌舞升平,治安好到晚上睡觉都不用关门的。”
金洛失笑,这形容未免有些夸张了,但对这战乱的边境沙漠来说,却实实在在不是可比的。
点了点头。
“你想去洛阳么?”
“挺想的,不过爹爹不允许我去,而且,我要跟爹爹在一起,我得陪着他。”
小丫头略带失望的说道。
“噢,对了,刚才跟你说话的那个就是我爹爹,他们都叫他裘叔,我叫阿朵。”
“阿朵,我叫…阿洛。”
金洛话音刚落,便听到一声嗤笑。
阿洛…这个人,跟谁都这么热乎。
宁朝歌哼唧了一声,并没加入两人之间的聊天。
“这是我兄弟,叫朝歌。”
“朝歌?陌上朝歌的朝歌么?”
“没想到你这小丫头懂的还不少。”
“我向往大齐文化,我娘是大齐人。”
小丫头吐了吐舌头,笑嘻嘻的说道。
这丫头活的率性又没什么烦恼,笑起来眉眼弯弯,很是惹人怜爱。
“你们是去白马城么?现在好多人都往白马城流去,那边的城主会收留一些侠客和隐士。”
“恩,我们是去白马城,但我们并不是侠客,也不是隐士,我们跟你们一样,是商人,在那里等同伴而已。”
“洛大哥,你就别骗我了,你们啊,哪里像是商人啊。”
阿朵抿唇一笑,偷偷打量了宁朝歌一眼。
“我阿爹其实也看出来了,不过看你们两个落魄,朝歌大哥又受伤了,我们人多,你们就算有什么居心,也抢不了我们东西。”
“没想到你这小丫头倒是挺机灵,不过你们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坏人,等到了白马城,我们便不再叨唠。”
阿朵哈哈的笑了笑,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胯、下骆驼的毛,一会儿拍了拍骆驼的脖子。
“你们还会回洛阳么?”
“会,当然会。”
那里是他的家,不管走多远,总是要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