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因为查到的都是正面消息,好像这个“团结互助会”就真正是专门成立来帮助村民们的一样。”
“专门成立帮助村民?”龚警官惊讶道:“你确定这么多年来他们一点负面消息都没有?”
“确定没有!”
“他们的援助持续了多久?”
“从1956年“人猪案”爆发开始,一直持续到两年前。”
“那岂不是有十几年?”
“没错,确实持续了十几年。”
“那些物资的来源呢?这十几年来单纯供应几十个人的生存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吧,何况还要援助村民,这么庞大的物资,谁提供的?”
“是会长。”
“会长?他一个人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能耐?”龚警官万分疑惑。
在建国初年,我国实施的是计划经济,讲究的是平均主义,全民按照级别领工资,虽然最高级别的工资和最低级别的工资差别较大,但远没有现在这样的悬殊,农村也只有富农和贫农的区别,根本没有豪富世家一说。
从1956年“人猪案”爆发开始一直到现在,十几年时间里“团结互助会”都在源源不断给省城附近的几个村子提供帮助,再加上几十个成员的生存,可以说会长的财力雄厚得不可思议!
“没错!”谢老道:“老吴潜伏这么多年最大的收获,就是摸清楚了“团结互助会”的家底,这个“团结互助会”的幕后财力堪称恐怖,”
“会长的真实身份您和吴警官查到了没?”
“没有,但我们有过推测,这个会长很可能是土改时期逃过一劫的地主!”
“会长是地主!?”龚警官和小马闻言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了然之色,如果会长是地主的话,那就说得通了。
建国初年经历过“土地改革”,也就是俗话说的“打土豪分田地”,基本上全国的地主都被打倒了,就算那些没有被打倒的土地和财富也都被收缴一空。
但百密总有一疏,避免不了有个别地主逃过一劫,尤其是那些家中有巨额财富的出于“狡兔三窖”的考虑,不会将所有财富放在明面上,暗地里总会私藏不少。
会长极有可能就是这种情况,他将大部分财产转移,只留一些土地和小部分财产在明面上,等风头一过,那些财富就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也有足够的能力支撑起“团结互助会”了。
但现在问题就来了:
会长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有了这些财富闷声发大财,一个人偷偷享受不好,为什么一定要用来赈济村民呢?
这本是政府的责任,他一个地主来承担有这个必要吗?
而且手下的几十人要么头戴面具,要么脸上有严重到看不清长相的烧伤,这样鬼鬼祟祟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最关键的是,1956年陆续发生的“人猪案”“杀人案”“强奸案”“纵火案”等案子都极为凶残,数年之后十几个小孩同时失踪被杀,肉用来制作成腌肉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当成腹中之物一案更是恶毒非常。
这些反人类的案子,究竟和“团结互助会”有没有关系?
(铺垫基本结束,从明天开始,本案正式进入真相揭露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