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顺之节俭了一辈子,偏偏这一次却破了例,最舒服的四轮马车,垫了五层皮褥子,躺在上面跟棉花包似的。
车厢经过改造之后,宽敞明亮,能放下一张精巧的小桌,水果、点心、美酒、佳肴,数量不多,务求精心细致,卖相要好,味道要妙,唐毅都亲自品尝过,才给老师送来。
不说别的,光是外面拉车的马匹,就比寻常的马高出一个头还多,浑身黑色的毛管,熠熠生辉,长长的鬃毛,编成了小辫,走起路来,随意甩动,又帅又酷,路上的行人看都,都伸长了脖子,歪着脑袋,死死盯着,哪怕消失在视线里,也舍不得转头。
真是神驹啊,太霸气了。
不说外人,就连唐顺之看着,都感慨不已,继而大摇其头。
“奢侈,太奢侈了,这么好的马,应该上战场才是,哪能用来拉车。”
唐毅呵呵一笑,“这就是您老不懂了,如果真是战马,我也不敢让它们给您老拉车,万一暴脾气发作了,还不把车给掀了。”
“还有什么讲究?”唐顺之学究天人,唯独对马匹没什么了解,谁让大明缺马呢,南方不少的千总百总,没有马,只能骑骡子,那玩意拉货负重还行,可是却没法奔袭,而且又不能繁衍,很是糟心。
“眼下小站的马,分成两条道路发展,一个是战马,一个是挽马。”
“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战马要求灵活机敏,有强大的爆发力,速度快,冲刺能力强,目前以阿拉伯马配合蒙古马,繁育出了第一批,足有近一千匹哩,还有以弗里斯兰马为父本,蒙古马为母本,培养重型战马……“
唐毅在小站的工作已经初见成效,按照他的部署,战马主要以阿拉伯马为父本,另外重型战马选用弗里斯兰马作为父本。
高大的弗里斯兰,足以承担厚重的铠甲,从骑士到战马,包成风雨不透的铁罐头,不用打仗,光是一个冲锋,地动山摇,天河倒泄,多少蒙古驴子,都只能望风而逃,刚硬碰硬,就是拿三轮车,去撞装满砂石的大卡车,结果会怎么样,用脚趾头想都知道。
光是憧憬一下那个场面,就热血沸腾。
大明天威,势不可挡!
相对而言,挽马的进度就慢了很多,主要是缺少足够大的家伙,席慕云已经在满世界弄战马了,能买就买,买不来就抢,抢不来就骗,总而言之,是不择一切手段,要把最好的马匹弄到。
实际上,不管是战马,还是挽马,几乎都是依据各国的特点,经过一段时间精心选育杂交出来的。眼下要做的是还是尽可能多的收集名马,得到更多的优秀基因。吴凯在信中就说过,他就像是一个厨子,不断调和五味,做出色香味俱全,符合需要的菜肴。
“给咱们拉车的几匹马,都是被淘汰的残次品,反应慢,不适合做战马,只能拉车。按照吴凯的估计,十年之内,马场畜养的战马,就能超过二十万匹,一次作战,能抽出五万匹,足够装备两万骑兵,两万人啊!”
唐毅得意笑道:“这些骑兵可都是真正的职业杀戮机器,和俺答所谓的控弦之士,完全不同,二者的差别,就好像翰林院的翰林,和国子监的监生一般,都是读书人,却差之天地,不足道哉。”
唐顺之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又看了看拉车的马,多么神骏啊,那么高大,壮硕,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的马,居然是被淘汰的。他实在是有些接受不了。
转念一想,唐顺之又不得不被徒弟的深谋远虑给惊呆了。
十年之后,大明要是真有数以万计,装备精良,战马无敌的骑兵,还怕什么北虏俺答,重现汉唐盛世,上国威仪,日子不远了。
想到这里,唐顺之平静的心,都波澜起伏,汹涌澎湃。
“唉,我是看不到那一天了,让元卿到我的坟上,和我好好念叨念叨,今生看不到大明重新君临天下,真是遗憾,遗憾啊!”
唐顺之到底不是寻常之人,很快就冷静下来。
靠着从海外弄到种马,制约明军最大的短板,总算快速补齐了,明军强大起来,指日可待,不过光是武力强盛起来,还远远不够。
“行之,自从三皇五帝以来,华夏贵胄,炎黄子孙,几千年披荆斩棘,开疆拓土,打下偌大基业,疆域万里,子民亿兆。富甲天下,国力昌盛,冠绝四夷。只要我们自己不乱,不相互扯后腿,内斗无穷,就没有人是我们的对手。换句话说,能打败我们的,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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