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时间,俞大猷都泡在马场里,从最初实验失败沮丧,到引进了天马和龙驹,马场一下子热闹起来。每当一匹母马怀上了宝宝,就会有一个马奴跟着,朱山,马栋,阿三,几个人一起负责,后来又加上从京城回来的席慕云,他们凑在一起,兢兢业业,把每一匹马都照顾妥当。
春天的时候,阿三每天都给阿拉伯马喂生鸡蛋,一顿吃掉二十几个,看得马奴们都心疼,他们一天吃不上一个,马儿一天能吃好几十个。
看得他们都咽口水,忍不住想要偷几个开开荤!
“我可告诉你们,咱们都不是人,是因为有了唐大人,有了这些马,咱们才活的像个人样!谁要是连这点都想不明白,就滚回草原,给老子当奴隶去!”
不用多说,奴隶两个字,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谁都吓得一缩脖子。
他们眼下都是自由之身,而且还得到了一百亩的水田,到了秋天,一个人就能收获三百石小站稻,躺在粮仓里吃都吃不完。
从地狱跑到了天堂,见识了繁华,谁还愿意被打落回地狱,重新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马奴们宁可馋了抽自己的手,也不去偷吃鸡蛋。
一些日子下来,马奴们也明白了,吃鸡蛋之后,阿拉伯马更加热情火辣,母马更容易怀上小宝宝。
一个春天过去,多了差不多二百匹怀孕的母马。更是成为了所有人的宝贝,眼珠子,小心伺候着,悉心照料着,一点点盼着,等着,盼得头发都白了,总算漫长的等候过去了。
第一匹小精灵降生到了世上!
这是一匹干净的白马,从头到尾,都没有一丝杂毛,四肢修长,骨骼结实,脑袋精致,从侧面看,有深深的凹陷。毫无疑问,小家伙遗传了父亲的优良基因,肯定是一匹出众的战马。
刚出生不久,小东西就十分顽强,俞大猷把它放在了毛毡上面,小家伙四蹄用力,竟然从地上晃晃悠悠站了起来,纤瘦的小腿撑起了身体,它兴奋地仰起头,却失去了平衡,帅不过三秒,又摔在了地上。
小东西不肯罢休,继续使劲,还要爬起来,顽强的性格,引来了琉莹和王悦影的赞叹,平安和平凡更是瞪圆了小眼睛,舍不得转一下。
不管是阿拉伯马,还是蒙古马,都生活在恶劣的环境,到处都是敌人,从降生的那一刻,危机四伏,它们必须尽快站起来,只有学会了奔跑,才能够生存下去。
马尚且如此,何况人乎?
正在思索着,又有人陆续跑进来,一匹,两匹……新出生的小马越来越多,到了屋子里之后,立刻有人拿来尺子,测量小马的身高,体长,把数据记录下来,在小腿上用印泥涂上编号,记录在案。
如此一来,小东西就有了伴随一生的身份,处理之后,又有马奴被小马抱走,送到母亲的身边,去品尝富含营养的乳汁。
马奴们忙活,俞大猷生怕出一点错,他仔细盯着,寒暑不侵的气功愣是顶不住,浑身都被汗水湿透了。
小马有一点动静,俞大猷就连忙跑过来,生怕有半点差错,看得儿子俞咨皋直咧嘴,爹啊,您老对儿子何时如此上心啊?
俞大猷没心思管儿子吃醋,把档案整理好,松了口气:“从此往后,一直到明年,都会有小马陆续出生,马场可热闹了。”俞大猷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大人,是不是要加强戒备?”
唐毅微微一笑,“俞老哥,实不相瞒这些日子已经抓捕了不下二百人,全都是想要靠近马场的,”
“啊?”
俞大猷吓得惊叫出来,“怎么那么多?”
“天马声名远扬,垂涎好马的大有人在,现在外面已经把幼马的价钱炒到了一万两一匹。”
“一万两?”
俞大猷都傻了,眼前的十几匹小东西,竟然价值十几万两?只怕比金马都贵了?
“没什么了不起的,过去大半年,各地陆续举办马术比赛,有人光是下注就赚了几万两,花点银子弄到一匹好马,很快就会赚回来?”唐毅呵呵一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不算奇怪,只是这些人之中,有不少可疑的人。”
俞大猷顿时警觉起来,“大人的意思是俺答派人来了?”
要说谁最担心大明拥有强悍的骑兵,俺答肯定是第一人选。实际上就在几个月前,还有人上书,弹劾唐毅,说他畏敌避战,不敢率领骑兵出战……
奏疏上去,就惹来了各方嘲笑。
长点心吧,一匹马怀孕最短要八个月,阿拉伯马则是十个月以上,小马要两岁以上,才能够繁衍后代。
没有十年八年的储备,上哪有足够的战马?
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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