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餐用饭。
也有人低声聊着,就听到一个负责跑礼部的中书舍人夸张说道:“年兄,你可没有看到啊,吕宋国又来进贡了,这一次光是黄铜就有一百万斤。”
“嚯,这么多啊!能造多少铜钱啊!”
“你傻啊,铜是要要来造大炮,轰俺答的!瞧着吧,老东西猖狂不了几天了!”
周围几个不停点头,又有人说道:“真是想不到,吕宋一个蛮夷之地,竟然如此富庶?”
“什么蛮夷之地啊,吕宋这一次进贡的东西多了,金子、珠宝、香料、珊瑚、玳瑁、巨木、霜糖、金鸡纳,啧啧,都是好东西,所有藩国加起来,都没有吕宋的礼厚!”
……
唐毅听了两句,突然心中一动,急忙回到了值房,胡宗宪告辞离开。唐毅最清楚吕宋国的底细,也知道席慕云打得什么算盘。
他拼命送礼,买好大明的官吏,就是担心有一天西班牙的报复到了,朝廷会袖手旁观,说实话,眼下的吕宋国还很虚弱,对内的土著没有摆平,对外有西洋人和神出鬼没的海盗,要不要给他们加一点力量,但是朝廷眼下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大海茫茫,人员物资往来,还是挺麻烦的……对了,大海啊!
唐毅一下子跳起来,再度冲到了地图前面。
他和胡宗宪一直盘算着从陆上撤退,无论走哪条路,广宁到山海关,都要经过狭长的辽西走廊,长度在五百里以上,七百万人,拖家带口,速度再快,也要十天时间,足够俺答杀几个来回了。
而且这么漫长的路径,明军的精锐有限,根本没法提供保护,故此怎么看都是死路一条。
可是换个方向呢,从广宁往东南走,到大辽河口,走海路将所有人带回。唐毅草草算了一下,陆上的距离至少缩短一半还多。
最妙的是这条路径是深入大明腹地,极为安全。
唐毅眼中冒光,越想越觉得靠谱儿。正好席慕云的船队又在天津,论起航海,没人比他更厉害了。
这是老天爷让自己成功啊!
唐毅连夜让人找来了席慕云,席慕云把胸膛拍得啪啪作响。
“请师相放心,我的船队能在大海横行,区区大辽河难不住我的,不过速度要快,现在已经九月份了,再过些日子,辽河口就要结冰了,那时候弟子可就爱莫能助了。”
“嗯,我马上安排,你的船队立刻北上。”唐毅斩钉截铁道。
……
一阵狂风,卷起地上的衰草,砂石飞起,黄土漫天,吹得人睁不开眼睛,奇怪的是风吹在身上,并不冷,还有淡淡的暖意。
可是阿三没有丝毫的窃喜,在草原上生活了几十年,他太清楚了,深秋的暖风,往往是暴雪的前兆。
要不了多久,鹅毛大雪就会飘落下来,迅速把大地变成可怕的白色。
深藏在心底的记忆泛起,那是最可怕的回忆,白灾!他的父亲就死于一场白灾,他十二岁的时候,风雪交加,那一年雪比以往都大了许多,阿三的两个哥哥在前一年的冬天,跟随大汗出战,再也没有回来。那一年阿三没有任何的依靠,独自一个人,几乎要冻僵的时候,他艰难爬出了四面漏风的棚子,潜到了羊圈里,他蜷缩在一群母羊中间,维持着体温。
力气快速流失,他的脑袋一次次变得浑浑噩噩,只要昏过去,第二天就会变成尸体,或许是老天爷嫌弃阿三,不愿意把他带走。
鬼使神差之下,阿三踢开了一只小羊,当喝到乳汁的那一刹那,阿三哭了,那是他记忆当中,最美妙的味道。在之后他因为偷喝羊奶,被打了无数次,皮开肉绽,却怎么也改不了这个毛病。
令人奇怪的是,自从到了小站马场,他很快就变得和明人一样,嫌弃充满腥膻的羊奶,他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去碰那个恶心的玩意,不只是羊奶,牛奶,马奶,他统统都不想尝试,只要听到就会作呕。
不过他注定要食言了,这一次大动作从忽悠人们归顺大明,阿三就是最好的榜样。胡宗宪找到了他,告诉阿三,只要能把人带回来,他就可以得到一个指挥使的位置。
经过几年时间,阿三已经很了解明朝的官制,指挥使是正三品的武职,文贵武贱,其实指挥使的权力很有限。
可是阿三却非常兴奋,甚至要晕过去,因为指挥使的位置是世袭的,也就是说,就算他死了,他的长子什么都不用干,就能得到指挥使头衔。
想到这里,阿三的身体激动地战栗起来,他不但要自己过得好,还要让子子孙孙都当上官,即便是死了,每到年节的时候,还有一大帮子孙烧香祭奠,献上贡品,称颂他们的老祖宗。
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为了崇高的目标,阿三仰起头,闭着气,灌了大半壶马奶酒,脸上泛起一层红润。对着那些跟随着自己的人,得意地说道:“你们听着,大明的皇帝是最仁慈的,大明的官吏是最善良睿智的,只要你们到了大明,最美好的日子等着你们。”
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老子有了家,有了媳妇,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老子的房子比俺答的大帐还要漂亮!老子的马车有四个轮子,老子的尿壶都镶着金边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