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石桥,无数的人驻足,闭上眼睛,双手合十,默默地祈祷着。
城东侧的一处酒馆里。
“要两坛女儿红,四盘烧鸡,多少钱?”拎着两坛酒走到柜台,凤歌说道。
闻言,那酒馆的老板目光却满是惊讶的看着凤歌胸口处的十一团徽章,“您是十一团的将士?”看着凤歌衣服上的十一团徽章,那老板说道。
凤歌稍稍一顿,最终还是点头,“是。”
“十一团的战士为了掩护大军撤退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他们都是最勇敢的战士,是民族英雄,这些都不要钱了,不要钱了。”看着凤歌,酒馆老板满是激动的说道。
凤歌眸色微垂,“不要钱的话,那,再给我来五盘烧鸡。”
酒馆老板一顿,似乎没碰到过这么厚脸皮的客人,但还是高兴的去拿烧鸡了。
拎着烧鸡和酒坛,凤歌走出酒馆,向着城外走去,最终在城外的一个小土坡上坐下,土坡上没有石碑,只有一面红色的旗帜,十一团的团旗。
那场惨烈战争的最后,混在一大片断肢残垣中,已经找不到十一团战士完整的尸体,这下面迈着的是三百二十一枚徽章,代表着十一团战士身份的徽章。
坐在土坡前,凤歌拿出了两个酒杯,倒上了酒。
“别说团长抠门,这是整个新月城最好的女儿红了,虽然是免费蹭来的,但是我们十一团的宗旨是什么,有的喝,就一定要喝。”凤歌说道,一杯酒下肚,心脏火燎燎的烧着。
“或许,你们这辈子最倒霉的事就是碰上我这么个团长了,严苛,抠门,天天自己吃好吃的,不给你们吃,但是,对于我来说,遇上你们,就是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凤歌说道。
“你们要是聪明的话,下辈子都投胎到和平年代,平平安安过一辈子就好,不要傻了吧唧的往战场上跑,战争的年代,活下来的都成了英雄,死了的,还有几个人记得。”凤歌说道,默默地灌下一杯酒。
一杯又一杯,坐在土坡上,不知何时,眼眶开始变得湿润,喝下去的是酒,流出来的是泪。
遥远的城墙之上,看着这样的一幕,不知道为什么,凤亦只觉得心中堵得慌。
“带着一身的伤,还跑去喝酒,这小子是真的不要命。”
“让他喝吧!不好好醉一场,如何能放得下那么大的愧疚。”身旁,霍老走了过来。
“老师,我今天是不是做错了?”看着远处那一抹白色的身影,凤亦不由得问道,毕竟是三百多条人命。
“从军法的角度来说,身为主帅的你并没有做错,但是从人情和道义上来说,你不应该拦着凤云杀白岚。”霍老说道,转过头看向凤亦,“理智并没有错,但是,切不可因为当主帅的时间长了,而忽略了当初的那一份血性,毕竟,人活着,有时候就是为了那么一股气。”看着凤亦,霍老说道。
“凤亦谨遵老师教诲。”凤亦说道。
终于,霍老还是叹了口气,拍了拍凤亦的肩膀,“不要想太多,专心应对接下来的战役吧!秋战才刚刚开始,这一场战役,魔族酝酿了整整一百年,培养出战魔军团,势必要进行一番血洗。”霍老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