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开始写这本书之后,在读者群也好,在帖子里面也好,在网络上的私聊也好,有很多的书迷、网友都曾经问过我一个问题,也许表达方式不同,但是内容基本一致:
“胡钦,你觉得你们是黑社会吗?我觉得你们不是,你们就是几个乡下的小混混,真正的黑社会都是当过兵的,一个就要挑你们六个。你们就会打打架,别人学的可是杀人的功夫。”
起初我不以为然,经人反复这样说得多了之后,犹自有些年轻气盛,心底不太服气的我就专门去论证了一下,看看这样荒谬的论点究竟是从哪里得来。结果,我找到了一些黑帮电影和在我之前发表的许多关于黑道的文章。
然后,我服气了,真的服气了。
比起那些书里的大哥来,我们真的只能算是乡下的小混混,而且我们也确实是乡下的小混混,形势迫人,不得不服。
我只是有两点觉得很奇怪:
第一,什么时候开始,曾经无比光荣的军人居然成为了下三烂黑社会的代名词?而且沦落到这种地步了,居然还有人以佩服他们为荣,甚至达到了写黑社会,主角不是军人就不算会打架,不算真正黑的地步。
这到底是他们的光荣还是他们的悲哀?我想不通。
第二,看那些书的人,怎么会兴致勃勃跑来看我的书。他们,真的看得懂吗?
是我写得太好还是黑社会这个词太神奇,居然可以让完全不同世界的两种人形成一致的读书品味。
我也想不通。
不管怎么样,在我心里有段时间,多少憋着一口气,都恨不得不写任何一丝有关于军人打流的事情出来。
三天前,写完皮财鱼的出现之后,我知道我一定躲不开了,不想写还是必须写了。
因为现实早已发生,故事仍在继续。
军人在接下来的这段故事里面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位置,虽然这个军人并不像其他小说中那么牛逼,那么能打,那么武功盖世。
但他却真真实实曾经是个军人,也真真实实是个流子。
那么我们就开始这个故事吧。
在廖光惠开业庆典那天,皮财鱼上门贺喜的时候,我就隐隐感觉出了他们两人隐藏在一团和气之下的暗涌风云。
于是,从那天开始,我就在耐心等待机会,一个也许可以让我名动全市的机会。
回想起来,我并没有等太久,确切地说,一个月不到,机会就来了。
送机会上门的正是一位军人,一位曾经的军人。
当我正式接手廖光惠的迪厅生意,成为了负责人之后,我很快就接触到了一个非常新鲜的名词——漫摇吧。
真正的漫摇吧也许有属于它自己原本的含义,但是在处于二十一世纪初期的我们市,漫摇吧并不是一个正经人应该出入的场所,一种极为独特的娱乐方式,让漫摇吧也拥有了另外一个诨名,叫——嗨吧。
豪华的装修,昂贵的消费,在嘈杂喧闹,人满为患的地方,以金钱为代价,为客人换来一个相对僻静、独立的角落,这就是让漫摇吧变成了嗨吧的那个独特场所——嗨包。
那么,当时嗨包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呢?
很简单,装逼、性交、吸毒。
我从来没有吸过毒,但我毕竟身处江湖,即便没有吃过猪肉,至少也曾见过猪跑。
在二十一世纪初的那几年,我记得当时最流行的毒品是摇头丸和K粉,麻古、冰毒等如今极为火爆的新型毒品虽然已经开始冒头,但还没有时兴起来。
我们自己兄弟是绝不经手这些东西的,做正当生意的人没有谁会蠢到沾这个,而且场子里一般也有专门看场的到处盯着不许人卖,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但是如果有人在门口卖,在后面的巷子里卖,或者是客人自己偷偷摸摸带进来,我们是看不到,也听不到的。
因为,我们毕竟是生意人,不是警察,自然不会也没有权去管那么多。
第一,如果管了,生意也就不用做了,这里不让人嗨,多的是地方嗨;第二,你进来消费就是大哥,付钱之后,包厢一开,酒水一送,该上的东西上齐,怎么玩,如何玩,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与我无关。
那些年间对于娱乐场所的查处监督还远远不像现在这么严格规范,但是像酒吧夜总会这样的敏感场合,不管怎样,三天两头都总是会有各方面、各部门的人来查查,来看看的。
对于一个经营者来说,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大到可以让人做不成生意,赚不到钱,饿死你。
所幸的是,我们背后的大老板姓廖,廖光惠的廖。
在这位廖老板家的书房门上,我曾经看到过一副对联:
春申门下三千客,小杜城南五尺天。
初看的时候,我不懂意思,只是觉得好听。
过了很久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才从书上知道这副对联是民国时期黎元洪的秘书长饶汉祥,送给上海滩黑帮巨擘杜月笙的两句话。
这两句话的含义其实很简单,六个字就可以概括:
人缘好,朋友多!
当然,廖老板并不住城南,也没有五尺天,但他绝对是个朋友多的人,非常多。
在开业之前,我就曾经随着他几乎跑遍了我市各条路上的各大馆子,几乎请遍了我市各大部门的各路神仙,几乎听过了各种贵宾吐出的各种诺言。
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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