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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杀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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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中摇曳生姿。

    楼下临街的一层门面中,琳琅满目地遍布着卖烟酒的小杂货店、小网吧、小饭馆和小发廊。

    整条街道上,居然都没有安装一盏路灯,无数根从两旁私房接出的电线,连接着一盏盏昏暗的灯泡悬挂在每个夜宵摊的上面。

    挑三拣四的顾客,油光满面的摊主,南腔北调的行人,喝到汗流浃背的打工仔,光着上身的莽汉,文龙文风的小混混,以及发廊里的粉红灯光下,那些露着白得晃眼的大腿,坐在分不清颜色的劣质沙发上对每一个过往的男人展露廉价微笑,目光迷离的女人。

    望着眼前一切,我和地儿两人相视苦笑,几乎同时说出了一句话来:

    “我操!”

    那一刻,我们俩都意识到,我们错了,错得离谱。

    这里,可能算不上正宗的城市,但也绝对不是农村,在这里,用枪永远都杀不了罗佬。

    因为,在人口如此密集,居住环境如此紧凑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用枪。

    如果谁敢当街开枪,必将引发万人涌动的场面,真是搞出了那么大的动静来,也许,我们会死得比那个被枪击的人更快。

    可事已至此,我们也只能等回酒店之后再另想他法了,当前,最重要的,还是先找到人再说。

    我和地儿各自戴着一顶棒球帽,沿着街道边上较为黑暗的地方慢慢向前走着,主要注意力放在了两边的网吧、发廊、松骨楼之类流子容易栖身的地方。

    两遍过后,依然一无所获。

    稍稍商量了一下,我们一致认为,很有可能罗佬今天并没有来这里。

    但又还是有些不死心,于是,决定再找最后一遍,如果还找不到就回去,明天再来。

    这次,当我们俩走到街道靠西头大约四分之一的位置时,我一时意动之下,在一家茶水铺里买了一杯珍珠奶茶。

    就在付完钱,端着奶茶,一边小喝一口,一边转过身准备继续往前走的那一瞬间,我的目光无意望向了道路正中央,那一片热闹非凡的夜市摊点。

    于是,一个让我做梦都没有想过的场景,就那样赫然出现在了眼前。

    在几乎快要忘却的记忆深处,某年某月某日九镇的那座大桥上,曾经有一个女孩问过我这么一个问题,她说:

    “你是不是想要打一辈子流啊?你就不能为了我,为了你家里的人彻底改变吗?”

    我很想告诉她,我能,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因为我知道,其实,我不能!

    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会改变。

    唯一变不了的就是千古以来,恩恩怨怨、善善恶恶,一脉相承的——人。

    中国有句古话,叫“三岁定八十”,意思是根据一个人很小时候的性格,就几乎就可以断定他的一生。

    每一句话,每一件事,每一个选择,我们都被自己本身的性格所局限着,所控制着,无法抗拒,亦无从反驳。

    所以,这个世界上才有了好人,有了坏人,有了警察,也有了流子。

    所以,胡钦才是胡钦,罗佬才是罗佬。

    虽然多年没见,罗佬的神情举止却依然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当年的罗佬留着利落的小平头,身材不算魁梧却瘦削精干,右手中指上带着一个方方正正的金戒指,戒指上面刻有一个硕大的“义”字。夏天的时候,经常穿着一双人字拖鞋,打着赤膊,把上衣搭在半边肩膀上,故意露出别在腰间的收扩机,在九镇一摇三摆,招摇过市。

    在还没有来到厦门的时候,我们兄弟也曾经设想过罗佬的现在;就连片刻之前,刚见到寨上的这副景致,我都曾在心底暗自思量过:

    一个从来不会认输,时时刻刻都像一只发情公鸡般好勇斗狠的男人,在这样复杂破落的环境下,会变成什么样呢?是犹如龙游大海,虎出深山一般得意光景,又或是一副落魄潦倒、觍颜涎脸的江湖老油子形象。

    不过不管怎么样,我所有的设想,都是基于罗佬本身,在我们所有人的认知中,罗佬就是罗佬,他始终还是一个流子,就算跑路躲灾,也注定只能和险儿一样,靠拼着老命吃碗刀口饭为生。

    所以,当真正见到罗佬的那一霎,我被惊得彻底傻在了当场。

    当我端着珍珠奶茶,边喝边转过头来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间扫到了一个布满油腻,肮脏不堪的白色灯牌,上面写着几个醒目大字:洞庭特色,煲仔、烧烤、炒菜。

    九镇所处正是洞庭湖畔,也就是这个招牌给予我的些许亲热感,让我顺着灯牌背后看了过去。

    然后,我就看到了罗佬。

    在昏暗灯光映照下,罗佬老了许多,也胖了许多,黝黑的身体上居然已经凸出了一个大大的肚腩,下身穿一条肮脏到有些看不清是白还是灰的短西裤,还是和以前一样光着上身,却不见了当初终日搭在肩头的衣服,取而代之的是腰间一个破旧肮脏,同样分不清颜色的小挎包,已经损坏的包口微微张开着,露出了几张揉成一团的零碎钞票。

    他还是留着曾经那个标志性的小平头,可是却没有了以往乌黑发亮的光泽,也不似当初般永远都擦着摩丝让头发密集地根根向上,油烟和汗渍让几缕头发趴在额头上,看起来犹如鸡窝般杂乱、稀疏,也有些邋遢。

    在我看向罗佬的那刻,他嘴边斜斜叼着半根烟,站在一个油乎乎的大炒锅前面,大汗淋漓地不断用力翻炒着锅内的东西,时不时还飞快伸出一只手去拿旁边推车上的各种调料。偶尔听到食客的招呼声,马上抬起头,带着谦卑的神情大声应和着什么,得到食客回应之后,再发出几声做作而刻意的爽朗大笑,手上动作也越发快速,弄得嘴里烟蒂随之抖动不停。

    炒锅旁边,摆着一个小小的烧烤架。

    罗佬的老婆,记忆中那个矮矮胖胖,养尊处优,还被我劈过一刀的彪悍女人,居然也完全改变了模样。与老公的肥胖相反,几年不见,她却消瘦了很多,脸上再看不出分毫当年大哥女人的倨傲与跋扈,一边同样汗流满面地不停翻烤着面前的食物,一边不时瞟向自己老公,等候差遣。

    女人脚下,一个很小的男孩子,安安静静地坐在地面上,腰间系着一根长长的绳子,蓬头垢面地玩着地上的一个什么东西。

    那一刻,我很想问问地儿:这是罗佬吗?

    但我没有问,因为我知道,这就是罗佬,一个似曾相识,却又一无所知,让我感到有些不知所措的罗佬。

    原来,人,真的是会变的。

    那天找到罗佬之后,我的思绪被完全打乱了,实在没有心情继续待在那里,叫上了地儿转身离去。

    接下来的三天,我们两个每天都会去那个地方,去看罗佬。

    在这三天里,我亲眼看到了很多东西,很多几乎让我夜不能寐、心情极度复杂的东西。

    我本以为,自己所见的一切其实都只是表象,现在的罗佬可能是因为生活所迫才无奈转变,当年那些疯狂暴戾的本性始终还在。

    可是我错了,就像当初想错了他的处境一样,我又错了。

    罗佬完全不再像以往一样游手好闲,终日里除了打牌赌博,就是喝酒斗殴。白天,他除了外出买菜进货之外,几乎不出家门,最多也就是到楼下小卖部里买包烟,或是偶尔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起在附近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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