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这东西,不一定有就是好的,不过如果没有的话,那么一般更不会有什么好事,私欲和暗地里的金钱交易很有可能导致一个人对道德判断和定义的扭曲,而没有了律法的约束,被冤枉的人自然也无处申冤,因为你根本没有办法证明你就是对的,别人就是错的。
之前在乱世之中,朝廷根本没有那么多精力顾及到社会上的方方面面,所以很多地方官员断案和审判的时候哪里管的上那么多?
坐在皇位上的皇帝走马观灯一样的换,有的时候甚至国号也没有两代人就换掉了,谁能记得住这一朝和那一朝的律法又有什么关系和区别?索性还是按照自己的判断来吧。
地方官吏在律法使用上的信口开河,让百姓更期望大汉的律法能够尽快完善并且公之于众,让大家都有一个参考,至少不能任由官员说什么就是什么。
另外乱世日久,社会上晃荡着的流离失所之人也很多,朝廷虽然已经着手安置,另外内府的慈善堂也在负责这件事,但是依旧避免不了有一些人已经习惯了偷鸡摸狗、苟且偷生的生活,所以大家都在寻求安稳、也在寻求有律法能够限制和约束这些人。
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可不止是因为百姓富有、天下太平就能够实现的。有律法悬在头顶上,让所有人都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什么违法之事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现在社会上工商阶层发展很快,和之前的小农经济不一样,工商发展自然而然就会牵涉到很多利益方面的问题。这些矛盾纠纷远远没有到要牵涉到人命的地步,甚至很多都是用钱就可以解决的,并且诸如贷款啊、融资啊这些,本来就是商业发展的必然,有矛盾也是一定的。
因此假如因为这些事而导致掉脑袋的话,那之后谁还敢做生意,大汉的商业又何谈发展呢?所以和工商业有关的律法条款自然也就同样有很大的需求。
大汉民间对于律法的呼声愈发高涨,这无疑也提醒了李荩忱,既然各行各业都可以通过律法来约束,甚至朝野民间对此反对的声音远没有支持的声音来的大——至于这背后有没有朝廷通过报纸等等主流媒体调动舆论走向、多加解释列举等等以解答疑惑,那可想而知。不然的话李荩忱开办报纸并且每年投那么多钱干什么——那自然李荩忱也可以通过律法来约束内府。
只不过内府所发展的方向往往都是这个时代一般没有过的行业,因此相关律法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制定出来的,这也需要一个足够有才能的人撑场子,并且可以敏锐的察觉到整个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举一动、随时跟进。
陈禹显然也有和李荩忱类似的想法,毕竟监察制度不管再怎么发展,其根本还是要依托于律法的,如何判断一个人有没有贪赃枉法,还是要看律法之中的规定。大汉新修订的律法所涉及的行业也多数都是旧有行业,对于诸如慈善堂之类的新兴行业自然缺少约束,所能够起到作用的也就是一些通用的领域,比如资金流动和人才调动这些,具体到慈善堂如何抚恤英烈家属、如何安置流民孤儿之类的,大汉律法管不了,因此需要有人专门去考察实际情况后针对性的制定新的律法作为大汉律法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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