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吃了宝马,没有美酒又怎么对得起我的马呢。
我听说吃了宝马的肉,若不喝酒的话,人会伤了身子的,快去取酒来给几位英雄暖暖身子……
朱平安和李姝的话,如同冰天雪地里的一抹艳阳,瞬间温暖了对面六位壮汉,一路饱受颠沛流离、饥寒交迫之苦的他们,第一次感受到了温暖。
当然,饱经风霜的他们也并非第一时间就相信了朱平安和李姝,他们将目光看向其中一位看着像是领头的汉子,似乎对这个领头的汉子很是信服。
这位领头的汉子身材魁梧,脸上还有一道疤痕,此刻胳膊上还缠着一块简陋的布条,布条上血迹未干,在那坐着就像是一张拉成满月的长弓一样,蓄满了力量,给人一种悍勇剽悍之气。不过虽说这汉子脸上有疤痕,但却给人一种憨直、诚恳的感觉。
“你真不追究我们偷马的事?”领头汉子一双眼睛直直看着朱平安问道,嗓音粗旷带着沙哑如同车轮碾过沙地一样。
这人的目光看过来,朱平安觉的后背就不由微微有些出汗,感觉像是被山中黑熊盯上的感觉。这人的眼神如黑熊一样警觉,似乎只要自己有片刻的犹豫,这人就能察觉出来。
“当然。马匹不过是牲畜,又怎比的上人命呢。”朱平安用力的点了点头,一脸诚恳,然后看着众人说道,“别光看我啊,翻一下肉,我都闻到糊味了。”
朱平安的平静淡然,还有眸子里的真诚让对面他们浮躁的心也慢慢受了感染,冷静了下来。领头的男子在朱平安说完后又看了朱平安两秒,然后向着其他汉子微微点了点头,接着朱平安就看到其他人彻底松了一口气。
尤其是当包子小丫鬟抱来了美酒,朱平安将这一坛美酒放到他们跟前的时候,他们对朱平安完全就没有了芥蒂。
偷了人家的马。人家不仅不追究,反而还给咱酒喝,这让一路饱受流亡之苦的几位汉子直接被朱平安的人格魅力给征服了,对朱平安感激不尽。刚看到朱平安三人时为自保而升起的灭口念头。此刻早就已经烟消云散了。
要知道偷吃马肉,在大明可是重罪,马匹是对付北方游牧民族的关键所在,大明也看重的很。他们这偷吃宝马良驹,若是被主人家发官。至少够他们在牢里坐几年的。
信任和感激产生之后,危机也就接触了,朱平安也知道了他们的故事。其实说起来,也算是幸运,这些人原本良善,所以才会被朱平安感召。
“我们本是此处以北数百里外云蒙山脚下的猎户,本来我们日子过得也美,山中水流终年不断,山溪清澈水又甜,溪水边还有成片的芦苇荡。平日里农忙时种地。农闲时我们便进山打猎下水捉鱼,我们从小就打熬了力气,祖上也传下了拳脚,所以进山每每都有收获,芦苇也可以编成席子卖虽不说富庶但也不愁吃穿。天灾地动,我们祖祖辈辈的生活也不曾受到影响。”
说到这的时候,对面几位啃着马肉喝着美酒的汉子脸上不由的露出了回味的神情,对曾经的生活很是怀念。
“去年北方鞑子从西北那边绕过来进犯京城,我们山村也被波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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