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手袋就三个,高跟鞋也是三双,零零散散一大推,还有几盒国外带回来的零食。
脱掉风尘卜卜的西装外套,扯松了领带,衬衣也被他从腰间抽了出来,光着脚在地毯上走来走去,要不是生的贵气,这就是副潦倒落魄像。
沈茂是个非常注重个人**的人,当然也非常的小心翼翼,所以他和童瞳之间的关系,知道的人数是真正的屈指可数,连童晏维和巫阮阮都不知道,可见这保密工作做的多么到位。
他不用秘书,不用助理,主要原因是不想自己的事情被人实时掌握,次要原因是他在公司基本不怎么工作,在霍朗来之前,他的上一任副总也是非常尽职尽责的一个人,虽然男人很倒霉的出了车祸至今半身不遂。
所以在SI,几乎没几个人进过他的办公室,出入最频繁的,甚至比他还频繁的,大概就属打扫卫生的陈姐,而他在的时候,陈姐绝不进门。
只有童瞳一个人,能如此的肆无忌惮。
“小疯子……”他抬眼宠溺的朝童瞳一笑。
童瞳顺手将门反锁,扶着门框脱下自己的恨天高,二话没说,一步未迈,直接朝沈茂扔了过去,直击目标稳准狠。
沈茂揉了揉自己的肩膀,笑得温柔至极,捡起她的鞋子,不气不恼的走到门口,蹲下身帮她穿好,然后将属于他的一脸怒气的小疯子拥进怀里,在她的发间深吸了一口气,“你迎接你男人的方式真是越来越特别了。”
童瞳轻笑一声,突然抬起膝盖,向他腿间重重顶去,沈茂一把将她的大腿按住,跟她耗着力气,缓缓压制下去,笑着舔了一口她的耳廓,“武功被识破,哈哈,换换套路啊宝贝儿。”
“你个脑瘫!老娘不换套路要换男人!”她一把推开沈茂,“你和霍朗好到穿一条裤衩了吧你!怎么什么都跟他说,连床上的事都告诉他?我还真没发现啊沈大叔,您还有这癖好?”
“童萝莉宝贝儿,你家大叔有什么癖好是你没发现的?你都配合过了还说这个干什么?”他伸手将人勾回怀里,在她脸上啵了一个大响。
童瞳反手一个清脆的耳光赏了他,“你把视频给他看?”
沈茂皱着眉使劲揉着自己的脸,都快搓变形了,抬手对着她的饱满的额头就是一个弹指,“嘭”的一声,他笑笑,“这瓜熟了!你以后可别天天把脑瘫挂在嘴边了,再这样下去你也快瘫了,我怎么可能把我和我女人的视频给别人看?我跟霍朗确实是好朋友,不然别说一个80万,就是十个80万,他也不见得能来给我管这公司,你不知道他们家家底多殷实,名副其实的坐拥金山银山,不过,就算你不了解他,你还不了解你男人我吗?能让我说出我自己事情的人,肯定是万无一失的亲信,我只是和他提过你和我在一起,他可能觉得你太漂亮了不能安分,反正他那人吧,觉得世界上所有的漂亮女人都不安分,尤其是又漂亮又霸道的,我就解释了一下,你和我一点也不霸道,特别可爱,怎么,他和你说什么了?”
沈茂最大的优点不是待她多好,多温柔,多舍得给她身上砸钱,而是从不撒谎,不管什么事,有一说一,哪怕这事会影响到两人的感情,也绝对不欺瞒,他被家里安排相亲,第一时间告诉童瞳,被迫与人订婚,第一时间告诉童瞳。
身在一个庞大的家族,他就要肩负很多东西,太多身不由己。
他对待爱情对待童瞳,也有很多做不到满足不了的地方,但是没有欺骗,给予绝对的信任,他还给得起。
女人对待感情的安全感,并不是来自于男人的钱包,而是来自男人的诚实,因为女人是天生爱猜忌的物种。
男人的钱包只能买来她的穿戴,买不来她内心那份安稳。
所以沈茂说不是,童瞳便深信不疑。
童瞳用鼻子哼出一个音节,将垂到身前的波浪卷发甩到背后,十分骄傲的看着他,“你都给我买了什么啊?”
“一皮箱。还有你上次说磨坏的你特喜欢的那绿包,我又给你买了个新的,旧的咱不要了。”
“你脑瘫啊,说不要就不要,沈家怎么出你这么个败家货!”
“败家就败家。”沈茂把她拉到沙发上,抱在怀里坐下,从一堆奢侈品里扒拉出一个粉色纸袋,“男人赚钱,就是为了能给自己的女人败得起家。”
这句话,绝对不是沈茂的蜜语甜言,他对童瞳的好,是无所不用其极,今天听到哪个朋友说新出了什么护肤品好,立马满市跑着找,明儿听说哪里开了新馆子口碑不错,就立刻订好包厢带着她去吃。只要我沈茂买得起,条件你随便提。
朋友圈里有几个人知道沈茂藏了一个绝代佳人,但谁不曾见过这佳人真面目,有人见沈茂宠女人宠的有点昏头,便提醒他,对拜金的女孩子就别这么上心了,这种女人是多少钱也收不住心的。
沈茂笑笑不以为然,男人收不住女人的心,不管原因是什么,都是男人没本事,再说他能挣,不给她花给谁花,他女人就是拜金,那也是他自己选的,想想童瞳性格如此刚烈的一个好姑娘,为他受的那些不是人的委屈,别说花钱,她就是吃人肉,他也能从自己身上一刀一刀割下来喂她。
童瞳常画浓妆,但天生丽质不假,卸了妆一样让人惊艳,眼角微微上挑,天生的妩媚,身材高挑,奥凸有致,脱了看比穿着看更漂亮,说的俗气些,这叫一个盘靓条顺。
这么好看一姑娘,不发脾气的时候能说会道,凭什么就能为了他沈茂遭这份剜心的罪,一脚踹了他,转身她就能找个身家翻他几番的大款。
他觉得,这是因为爱情。
一开始沈茂并不算对童瞳上心,他觉得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没事还泡泡酒吧,小小年纪就懂得如何卖弄性感,肯定不是好鸟,弄不好就是一家禽。后来他发现,这姑娘真不一般,她自己卖弄可以,别人耍流氓不行,谁碰一下就敢拎起酒瓶子和人干架,酒桌上不管多少人,谁要是敢对她童瞳开个荤段子,那就运好气等着被她开瓢脑袋瓜吧。
谁喜欢刺猬。
沈茂也不喜欢,他觉得这女人就是疯子,直到一次无意间被他撞到她为一个当街被家暴的少妇出头,他才刮目相看。
想起来这件事他就想笑,那时童瞳已经和那男人打过一架,头发乱了,衣服歪了,还斗志昂扬的和一准备护蛋到底的小母鸡似的,他便是在那个嘈杂纷乱的街头给人捡了回来。
然后再也放不开。
沈茂第一次要吻她之前,她还吹的天花乱坠,不就男人吗,我睡的男人比你大叔你见的男人都多!
当时沈茂也才20几岁,怎么论也论不上大叔辈分,再说哪个男人听的了自己女人说这个,被她的话一击,他稀里糊涂的就把人给按到。结果这疯丫头接吻连个舌头都不会伸,更别说其他,沈茂进入她身体的时候,童瞳差点没把他舌头咬掉。
沈茂不是没交过女友,但是他每一个前女友都被沈家硬生生拆散,弄得人家女孩子再见到沈茂,连个露水情人的脸色都不给,全然一副不共戴天,那心伤长远,好似沈家人给她们满门抄斩了一样,祖宗八代的恨啊。
至今他都不知道沈家人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能把那群姑娘弄成那样,就连和他关系走的比较近的几个有些娘气的小男孩也挨处理了,问谁也问不出,见着他就跟小贩见城管似的,拔腿便跑。
他告诉童瞳,你要想和我在一起,全世界就只能咱们两个人知道这件事,越多人知道,分的越快,等我有能力让我们的关系昭告天下了,我一定给你一个名分。
可这一句承诺中听不中用,沈茂被迫订婚,只因为他二妈的一句:你得按着我们安排的路走,你那小女朋友才能安安稳稳的在你身边跟着。
他是做好跪着挨砍的准备对童瞳坦白订婚的事,也很直白的告诉她自己无法拒绝的原因,可童瞳说,沈大叔你要给我争口气,将来给我一个风光大驾,我等着你。
他们都知道,胳膊拧不动大腿,是真理,有些事情的局面不是我们徒有勇气就能顺利和迅速的扭转。
现在的童瞳,更加不能浮出水面,但凡冒出一个泡,就会让人指着鼻子骂小三,如果有一天,他的小疯子为了他遭受这样辱骂,他肯定会被气疯。
她让他去死,他定能二话不说,彻底死个利索。
当一个女人把心给你的时候,身为男人,你就该把命给她了。
————【唱着歌码字我也踩不住节奏请原谅】————
沈茂:我要和我女人拉灯,想开灯的记得投票刷留言。
童瞳:不投票不留言我就杀了原城,断了个更!
沈茂:宝贝儿,别这么血腥,你抛个媚眼就好,要风情万种的。
童瞳:放你的屁!我又不是出来卖的!
沈茂:没关系,你就是出来卖,我也全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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