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
醉酒的次日,霍斥即告别回夷山,邀迟衡同归。迟衡自然拒绝,说梁千烈命自己呆在朗将身边。霍斥没有勉强,纵马离开。离开时满面春风,颜鸾送了他一里路,二人均是踌躇满志。
迟衡猜测连横一事必然成了,只不知第二种方式具体如何。
迟衡还真跑山上寻了些能吃的冬菇回来。
腊月十五,陆陆续续有人来寺院上香,白日里一时喧嚣不已。有些家眷又是抽签又是歇息,竟似赶集一般热闹,香火缭绕,迟衡不胜其扰,颜鸾更是将房门紧闭。
迟衡知道他闭门想些重要的事,也不好打扰,独自一人坐在后房门前。
溜达了好几圈,茫茫然不知该干什么。也没心思干什么,见许多小鸟儿飞下地来觅食,他百无聊赖,便摘了松子投掷玩耍。每每投在小鸟的爪边,把小鸟吓得一惊扑棱棱飞远了。等所有鸟儿惊得都不再落下时,迟衡更无趣了,斜倚栏杆边,踮起脚尖站直,仰长了脖子看天空,万里无云,晴冷晴冷。
“迟衡。”
迟衡闻声回头,转身,颜鸾正站在不远处招手。赶紧跑过去:“朗将,有什么吩咐。”
“你回夷州城时正好经过夷州百司镇,有一信函,托你交于我的好友。”
回?
“啊……”迟衡掩盖不住失落,“听说泓镇十五元宵特别好看,朗将要不要……”刚出口就懊恼,还有整整一个月,朗将肯定不会呆的。
果然颜鸾笑了:“我再不回去,元州城的将属就等烦了,哪像你无拘无束。”
“你也很累,不如在这里多呆两天,能歇歇,歇够了才有精神。”
“一天就够了,明早起程。”
晚饭时,迟衡将冬菇汤端给颜鸾,闷闷不乐一言不发。颜鸾舀了一勺子汤,品了一口,叹道:“美味啊,比我在京城喝到的好吃多了,果然是山中的冬菇,又新鲜又别有风味,是你做的,还是僧人做的?”他自然知道僧人忙得不亦乐乎,累了一整天,哪有空理会两人的斋饭。
得了赞扬,迟衡喜上眉梢:“朗将喜欢,我明早再去采。”
“味道不错。”颜鸾给迟衡碗里也浇了一勺汤,“千烈平常是不是使唤得太勤快,把你累着了,所以害得你宁愿在这寺庙发霉都不想回去?”
才不是呢。
迟衡大口嚼着饭和菜,倍加香甜,一边嚼一边摇头。
“看你在这里怪无聊的,还不想回去,搞不懂。我要是你,就骑马去泓镇集市上找乐子,也比做地上丢鸟强。”颜鸾不明所以。
他难道都看见了,迟衡眼睛一转巴巴地说:“朗将,你还写东西吗?我帮你磨墨吧。”
热切的眼眸,简直叫人不忍拒绝。
“你多大了?去年见野猪追你时,还挺小的!莫非梁千烈的米饭养人,这么快就跟大人没两样了。”颜鸾很夸张地比划了一下。他不拘小节,常以你我称呼。除非必要的客套,其余时候一律随意。
“十六……马上就十七岁了。”
“喔,比我小七岁呢,岁月刀刀催人老啊。”颜鸾爽朗一笑,眉毛上挑,迎着点点阳光,整个脸庞鲜活飞扬。
迟衡曾以为颜鸾是优雅的公子哥。这次一见,才相信梁千烈的话,颜鸾不是优雅而是随性,随性得很赏心悦目,就像他发出的弓箭一样流畅不羁。不再是令人头晕目眩,而是更渴望亲近。
“六岁多一点,没有小太多。”
迟衡辩解。
颜鸾一边执笔,一边跟迟衡说:“你是不是平常只专注于练刀,不太关注世事?夷州自古就是富庶之地。州志曾有载:夷州之内,日售布绸二十万。其中十之七八出自百司镇,百司镇曾有四大富商鼎足而立。但是,到了元奚十四年,百司镇只余了一家:花氏。虽值乱世,可想花氏的富可敌国。”
迟衡对此不甚了解,竖耳倾听。
“花氏能独霸,是因出了一名奇才,姓花,雁随。”说到这里,颜鸾似笑非笑,“十五岁接手祖业,十八岁即成一家独大之势,三四年间家产滚了数十倍,有人说铜铁在他手里即刻成金银,十分厉害。”
花雁随?莫非就是朗将的朋友?
“元奚十三年,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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