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美味异常。
而千叟宴上使用的是边鸡作为主材之一,山西省也称为右玉鸡,此鸡本是绥东四旗进行垦殖时,自奉天府带来的大骨鸡,经长期风土驯化,逐渐繁衍扩大而形成的一个独特的品种,肉质好、适应性强、耐粗抗寒,非常适合用来炖汤。
“咔擦咔擦”袁州踩在小石子遍布的小路上,一路不快不慢的走着,间或有人招呼。
“收蜜的?什么时候开始收?”好奇的大妈们纷纷询问。
“我收的少,不必等我。”袁州直接说道。
“这是采金针磨吧,早点回,山路不好走。”听说袁州收的少也不恼,还是有人细细的叮嘱。
“恩,谢谢您。”袁州边走边道谢。
“不客气,早点回。”大妈的声音还言犹在耳,袁州却已经走远。
本来针峰隔着就不是太远,不过一到地方袁州就明白了老人的话中意思。
这个针峰,到处是林立尖石头,要是有植物的影子就会非常显眼,但是这个地方却是稍不注意就会膈脚,袁州的手眼灵活,配合密切,但是脚和眼的配合却不如手眼了。
“嘶”这不,不一会袁州已经被膈到了好几次,至于金针磨当然是一丛都没见到的。
现在的针峰上,荒无一人,袁州只能独自的认真寻找。
“这还真像是美人鱼了,走一步就脚疼,就是前面没有公主让我娶。”袁州再次被膈到后,自嘲的说道。
天色渐渐按下了,别说金针磨,就是绿色植物都没见到一棵,而小小的针峰袁州也找寻了一半。
这个时间袁州打算原路返回,当然不是没想过走别的路,只是袁州发现自己的学习能力有所提高,这一段路已经少有被膈到了。
从岩峰村到针峰袁州只花费了四十分钟,回去却花费了一个小时,原因自然是袁州的脚上已经起泡,走路不如先前的快速。
边走边疼的同时,袁州也开启了自嘲模式“这还真是娇贵了,脚还起泡了。”
看到脚底三个血泡的袁州,有些无语,穿上鞋,也没挑破直接回村。
刚刚回到村子里租住的房屋面前,发现有个小孩子站在门口。
“叔叔你回来了。”是个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小男孩,昏暗的灯光下看着,脸上好似有些红胞。
不过袁州现在更加在意他的称呼。
“叫哥哥。”袁州面无表情的说道。
“叔叔比我老,应该叫叔叔。”男孩一点不怕生,很是自然的说道。
“大了没有多少,叫哥哥。”袁州很是坚持。
“叔叔明明大了我很多。”小男孩伸手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身高和袁州的身高,坚定的说道。
“我这是长的高,叫哥哥。”袁州执着的说道。
“我来问叔叔要不要吃饭的。”小男孩这才想起自己的目的,也不理会袁州,自顾自的喊着叔叔。
“要吃,你带路,叫我哥哥。”袁州继续说道。
“哎呀,叔叔真啰嗦。”小男孩非常不耐烦的看了袁州一眼,眼神的意思大约是‘你怎么这么不懂事。’
然后袁州郁卒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