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我也没要上街。”狼蛛早把中衣勒紧了,从外表看来,仍像个头发凌乱、衣衫不整的男子。
她打定主意向沿途经过的人家讨件旧衣服,再问明前往盘云山的路,跟柔柔他们会合。
至于身后那人……他虽然偷了钱,但毕竟救了自己,要是中途离去就算了,要是硬跟着,就得伺机把他抓起来,教他在牢里反省悔改,以后别再偷人东西。
男子一路不疾不徐地跟在后头,欣赏她的窈窕身影,却看不穿她心里在想什么,直到她向人要来一套陈旧的破衣裳,受人指点往东南方的岔路走,他才加紧脚步跟上。
“姑娘是要到盘云山吗?”
“是啊!”
“妳要去那里做什么?”
狼蛛白了他一眼,连珠炮似地问道:“你这人真是吃饱没事做?一直跟着我做什么?还不快滚?”
“我家也往这个方向啊!姑娘就不能对我口气好些吗?我因为家穷,不得已才拿了些药钱,妳要是真的那么介意,还妳吧!”
男子从身上拿出一个钱囊,交到狼蛛手上,她见到是自己被偷走的失物,连忙打开来瞧。
“不必看了,我把妳大哥的钱一起放在里面了,一个子都没少。”
狼蛛从未见过小偷这么爽快还钱,对他的脸色稍微好看些,不过问话,仍旧带着不屑的语气:“你家穷,不能向人借钱,一定要用偷的吗?还有,你穿的衣服给人感觉高贵,怎么看都不像穷人,你不会是故意叫穷吧?”
“哈哈!”男子突然轻声笑起来,指着自己的衣裳道:“我如果说这身衣服是偷来的,妳信吗?我如果在街上向妳伸手借钱,妳肯借吗?”
“我不认识你,当然不会借,你难道没朋友吗?可以跟朋友借啊!”狼蛛理直气壮地回答他,他却摇摇头说:“我的家人病了很久,早就没朋友了,我们已经说了那么多话,也不算不认识,现在向妳借钱,妳肯借吗?”
“我又不知你的姓名,算什么认识?”
“我叫谭黎,妳呢?”男子很大方地说出名字,看来诚意十足,害狼蛛不好意思不回应。
“我叫狼蛛,可是现在扮成男生,你叫我木狼就好。”
“哈哈!”
“你又笑什么了?”
“妳挺有趣的,名字也挺……诡异的。”
“诡异?”取笑她名字的人不少,但说诡异的,他还是第一个,所以她不服气问:“哪里诡异了?”
“会用蜘蛛、蜈蚣当名字的人已经很少了,妳一个女孩以狼蛛命名,不觉得奇怪吗?怎样都会让人联想到长毛的大蜘蛛,怪不舒服的。”
“哪里不舒服?我就很喜欢养狼蛛啊!况且这是父母取的名字,我不介意就好。”
谭黎侧头望着她争辩的模样,竟发觉她越看越可爱,尤其一双乌溜溜的眸子,总是能适时地表达自己的愤怒与倔强,和依附自己的那些女孩子,截然不同。
“妳还记得妳的父母,叫什么名字吗?”
他突然抛出这句,狼蛛有一瞬间的呆愣,因为……她也不知道。
她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带着自己卖药的爷爷,叫“阿蟒爷”,祖孙俩相依为命好几年,她却从来没听过爷爷提到父母的名字,偶尔提到他们时,也只说“妳阿爹、阿姆”。
但她为了不让谭黎再取笑自己,故意用冷眼轻蔑地扫了他一下,说:“你打探我父母的名字做什么?我才没必要告诉你。”
“妳是真的不想告诉我,还是妳也不知道?”谭黎露出洁白的牙齿,对她灿然一笑,她惊讶自己所有思虑彷佛都被他看穿了,秀眉微蹙更把心里的纠结表露无遗。
“我不但知道妳父母的名字,还大略知道妳的身世哦!妳想听吗?”
谭黎说的话对她充满诱//惑力,因为谁不想知道跟自己有关的事情?
可是她也同样不信天下会有那么巧的事,一趟东行,竟会恰好遇到清楚自己身世的人!
她想一定是哪里出错了,才让这个家伙有机可趁。
“哼哼!原来你不只是小偷,还是个骗子,怎么?钱还我了,现在要把我骗去卖啊?我才不会相信你呢!”她狼蛛好歹也在市集混过,怎么可能让他三言两语就骗倒?
没想到谭黎居然不死心,收起邪魅的笑容,举起手发誓:“天地良心,我谭黎绝不会骗妳,我的确认得那块玉蟾,是你们玉蟾山的传世宝物。而且……妳还是与我指腹为婚的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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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就是你情我愿,最好爱恨扯平两不相欠,感情说穿了,一人挣脱的,一人去捡。
男人大可不必百口莫辩,女人实在无须楚楚可怜,总之那几年,你们两个没有缘。
那天在车上听到莫文蔚的《阴天》,以前就觉得这首歌好听,却没真正体会过歌词的意境,现在觉得,那……真的是过来人的心态啊!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