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当,于是推辞道:“我把妳送到家,再回去吃就好。”
“我现在很饿,家里也没吃的,还是在外面吃饱再回去。啊!你要是有事可以先走没关系,我有金宝银宝护身,什么都不怕!柔柔就是爱瞎操心,我都那么大个人了,才不怕走夜路。”
狼蛛像个男孩似地摸着扁扁的小蛮肚,说话间又拍拍自己胸脯,向尉迟皓表示一个人走夜路绝对没问题。
可是尉迟皓既然受了凤迦柔的命令,当然不可能半途弃她而去,所以决定先跟她到小店吃完面,再送她回家。
“妳说的金宝银宝是什么?”尉迟皓在小店的席上坐下,开始找话跟她闲聊。
“就是这个啊!”狼蛛抖抖两个袖口,纤手上立即出现一黄一白两条小蛇,朝尉迟皓不停吐着蛇信。
他有些惊诧,但还是保持镇定问:“这蛇有毒吗?”
“当然没毒啰!有毒我怎么敢放在身上?”狼蛛似乎觉得他这么问很有趣,一边抚摸蛇的头顶,将牠们小心翼翼地收回袖里,一边笑着回道:“不过一般人突然看到蛇还是会吓一跳,之前有人想欺负我,都被牠们吓跑了。”
尉迟皓虽然觉得她一个女孩子,身上却带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小动物”,十分诡异,但又能理解她的心态,只是想保护自己而已,这对独自在外做生意的女孩来说,也是无可厚非的事。
既然知道蛇没毒,他刚才稍微惊吓到的神经立即松懈下来,看到热腾腾的面送到面前,就赶紧动起筷子。
“怎么样?这间店的鱼酸得够味,好吃吧?”狼蛛盯着他吃面的表情,看他将美食送入口,随即蹙起浓眉,在品尝的时候,嘴角又微微扬起,好似很满意,便迫不及待地问他感想。
“嗯!的确好吃。”他笑着回答。
“你看吧!我说得没错,下次有机会带柔柔来吃。”她见尉迟皓懂得欣赏美食,便得意地大口吃起面来,那豪迈的模样,连男子都逊色几分。
尉迟皓实在很好奇凤迦柔怎会认识这样的朋友?
待她低头呼噜吃了一会面之后,他才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你说柔柔吗?”她瞅着尉迟皓看了几秒,等嘴里的面全咽下去,才回答:“我小时候在街上卖药,被一群无赖欺负,刚好遇上柔柔带着努鲁大叔经过,大叔三两下就把那些无赖打跑了,他们看我伤得很重,就把我带回府里疗伤。”
尉迟皓暗自猜测她大概从小无依无靠,才会把自己装得像男孩子一样,久了就变成这副德性了。
狼蛛看他眼神专注地望着自己,认真听讲,于是说得更加起劲:“我那时候都不知道柔柔的身分尊贵,她自称柔柔,我就很顺口地叫上了,等她成为公主之后,要改口反而改不过来,她也说我叫她柔柔,她才听得习惯。”
尉迟皓微笑着听她说完,就叫她赶紧把汤喝了,免得凉掉。
待两人走出小店,已过了半个时辰,狼蛛看他不是太过拘谨的人,便开始好奇探问他的事情。
他只简单地说自己与凤迦柔是在战场上相识,却没细述过程,两人边走边聊地行了一段路之后,狼蛛忽然纤手一伸,指着不远处的小屋说:“我家到了。”
尉迟皓送她到门口,就在外面跟她挥手道别。
完成任务,心中无形的重石跟着放下,他登时觉得无比轻松,回头走路也能感到夏夜的凉风吹拂,嘴里不知不觉哼起小调,就算曲子荒腔走板也无所谓。
“月光光,尉迟郎,骑白马,过洪塘,洪塘水深不得渡,柔柔撑船来接郎。哈哈!”
他眺望天上明月,一边乱改歌词,一边用五音不全的歌声,唱得乐不可支。
正当他开心的抄近路,走进暗巷里,竟忽然听到一声轻微的冷哼,像极了去袭击副诏府的蒙面人发出的声响,他顿时警觉地停下脚步,留神观察四周。
在只能两人并肩行走的暗巷里,他能明显感受到有目光紧盯自己,可是当他回头张望,又没看到任何可疑的人跟在后面。
他心里正觉得不妙,想要回身走出暗巷,就突然感到头顶扬起一阵劲风,他来不及仰望,只能在千钧一发之际向后跃开,结果没料到还有另一双手,等着偷袭他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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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城门鸡蛋糕,三十六把刀。骑白马,带把刀,走进城门滑一跤。
这词念来很顺,小时候也未曾想过城门跟鸡蛋糕搭不上边。
多年后,网络神人终于为我解惑了。
原来它本来的词是:城门城门几丈高,三十六丈高。骑大马,带把刀,走进城门绕一遭。
因为口音的关系,飘洋过海的儿歌词也变样了,不过,我仍旧喜欢那个变得可爱亲民的歌词。
因为在儿时的小脑袋里,总会幻想城门下有很多鸡蛋糕,等着我去品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