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晚饭方志诚小坐了一会,告辞离开,李明学酒劲上涌,只将他送到门口,佟思晴提了一把手电出来,方志诚摇手笑道:“思晴姐,我一个大老爷们,就不用你送了,还是回家照顾李大哥吧,他今天喝了不少。”
佟思晴打开手电的开关,轻声笑道:“前面一个拐巷,路灯经常坏,你酒喝得也不少,若是摔个跟头,我要对你负责任的。”
方志诚洒然笑道:“那还是摔个跟头,让思晴姐负责任,最好不过了。”言毕,他觉得言语轻挑,下意识瘪了瘪嘴,抬眼望向佟思晴,只见她脸颊浮现两抹俏丽的红,让人想入非非。
方志诚感觉心猿意马,赶紧拉住心中的绳套,不让自己胡思乱想。
男人对漂亮的女人天生会有好感,方志诚从第一眼见到佟思晴,便觉得这个女人很有风韵,尽管有老公,还有一个孩子,却依然是一朵未曾凋零的花朵。
当然,这种好感纯属欣赏。
“嘴巴老实一点!”佟思晴踮起脚尖,在方志诚的脑门上挥掌拍了一下,若是换做另外一人,她或许会感到反感,但对方志诚有种特别的情愫,他就像自己的弟弟,只是嘴巴上讨点便宜,不会带来污秽感。
方志诚摸了摸脑门,感到佟思晴手掌绵软的温暖似乎还留存,讪讪笑道:“酒喝多了,尽说胡话,还请思晴姐见谅。”
佟思晴哼哼了两声,翻了翻透亮的眸子,低声道:“别跟机关那帮老油子们学了一腔下流话,其实很讨厌的。”
方志诚连连点头,暗忖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这么大的一个染缸内,学比不学,难度还大一点。
方志诚固然学到一些老辣的为人处世之道,但难免还是沾染了不少官场的恶习,比如这信手拈来,有些暧昧入骨的不荤不素的浑话。
关键是,方志诚并未觉得什么不好,做人总是一本正经太累,有时候轻佻点,才能舒缓心中的压力。
走进一个长约二十来米的幽深巷子,路灯果然坏了,佟思晴与方志诚并肩行走,略显拥挤,她便快走一步,接着前面那束朦胧的手电光芒,落在她身后,方志诚只见佟思晴身体窈窕,身影绰约,不时地转身回眸浅笑,不禁让方志诚想起了一首不知在何处看过的朦胧诗。
“无尽的小巷,灯影落下丝丝忧愁,照映着点点星光。走过,留下一丝昏暗,带走数缕幻想。一千年一场的梦,让你我走近,只为曾经那一次回眸。”
正当方志诚沉浸在那种虚无的幻想之中,却听佟思晴娇哼一声,她身体一顿,弯下了腰。
“思晴姐,你没事吧?”方志诚赶紧蹲下,凑到佟思晴的身边,追问道。
佟思晴方才走路时没留神,脚跟陷入地砖的缝隙之中,虽说鞋跟不高,但扭了一下,也伤到了筋骨。微弱的灯光下,佟思晴白皙的脸上似乎敷上了一层脂粉,红润润的,眼神也没有方才的从容。方志诚下意识便去捏佟思晴的脚踝,佟思晴吃痛地惊呼一声。
“糟糕,肯定扭到骨头了。”方志诚皱起眉头,琢磨着该如何办才好。
佟思晴却是很坚强,竟然想接着另一只脚,强行站起来,不过刚站直片刻,伤脚一受力,顿时身体又软了下来。方志诚连忙七手八脚地扶着佟思晴,搂着佟思晴腰部,暗忖她虽然已经二十八九,但身体的柔软丰盈程度,绝不差青春的少女,比之陆婉瑜还有更有肉感一些。
方志诚不多占佟思晴的便宜,将她扶好后,便松开手。
但是,放手的瞬间,佟思晴顿时又软了下去,手电被佟思晴放在路上,看不见她的脸色,但方志诚能料想到此刻佟思晴的表情是异常痛苦的。
方志诚这才意识到佟思晴刚才崴脚那一下不轻,忙抱住她柔软的身体,托着她如同玉藕般的纤长细腿,将她一个公主抱,搂在怀里。
佟思晴从方志诚身上嗅到属于成年男子的特有气息,感觉心神混乱,想要命令方志诚放自己下来,但因为痛得直吸凉气,话竟然说不出一句,只能口中发出嘤嘤的轻唤。
佟思晴的体重绝不过百,方志诚抱在怀中并不是很吃力,他早已拾起手电,借着灯光加快步伐,看似征询佟思晴的意见,其实不容她之意地说道:“你现在不能动,我带你去附近的医院挂个急诊。”
李明学酒喝多了,若是将佟思晴送回去,李明学估摸着也没有精力再送她去就医,况且佟思晴崴到脚,主要是为了送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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