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乐队都在极尽全力的表演,为的也是吸引游客在舞台面前停留,乐队黑人主唱见这边起了氛围,巴不得让孔荆轲演唱,好调动气氛,而周围路过的人见这边舞台都在欢呼,也纷纷都围过来看热闹。
再接着,这边围观的人就水泄不通了。
孔荆轲见都在热情的要求她唱歌,便答应了,也是在这种热情的氛围下,孔荆轲自信了起来,而一个女人最大的魅力就是来源于她内在的自信。
先内在美,再外在美。
更何况,孔荆轲的外在本来就是精致到挑不出瑕疵的美。
接着孔荆轲没有唱自己的歌,而是跟乐队沟通了一下,演唱了一声《Hotel California》(加州旅馆),这首歌是米国著名乡村摇滚乐队老鹰乐队(Eagles)的歌曲。
孔荆轲在国内的时候就很喜欢这首歌,也喜欢这首歌的双吉他效果,乐队只有一个吉他手,另外一个吉他手是孔荆轲自己担当的。
当她把吉他背带背上,开始配合着乐队吉他手一边弹奏,接着开嗓出声的时候,舞台下面的人都安静了下来,认真的听着孔荆轲的演唱,生怕会因为自己的欢呼打扰到孔荆轲的歌声。
慢慢的,这个舞台下聚集的人更多了。
不仅仅是因为《Hotel California》这首歌足够出名,也因为孔荆轲将这首歌演绎的足够打动人,在舞台一旁的黑人主唱再次惊呆了。
这是真的大神啊。
他和别人不同,他是专门玩乐队出身的,对《Hotel California》了解的要比别人更深一些,如果舞台上这个女人是唱的好倒也算了,关键她是自弹自唱的,甚至吉他弹的要比他乐队的吉他手更有感情。
要知道《Hotel California》可没那么容易整首曲子弹下来,难度非常高,初学者想要完整的弹下来,至少得5年时间,如果要带着感情弹下来,那就得看天赋了。
所以黑人主唱发现了,这个在舞台上唱《Hotel California》的女人真的是一个非常专业,也非常厉害的歌手,怪不得舞台下面会有那么多人认识她。
……
……
就在这个擂台的不远处,叶枫和陈煌再次来到了苏黎世湖畔,也听到了孔荆轲演唱的《Hotel California》,叶枫没什么感觉。
陈煌倒是挺惊喜的。
“那边有个女的在唱加州旅馆,我们过去看看吧。”陈煌拉着叶枫要过去听听,国外的乐队,他喜欢的有两个,一个就是米国的老鹰乐队,另外一个是英国摇滚乐队,皇后乐队,尤其是里面牙叔,没别的原因,唱的好,还够sao。
“有什么好听的。”
叶枫摇摇的望了一眼,灯光明亮,舞台下起码上千人,他现在满心想要看看能不能碰到孔荆轲,至于老外的乐队他根本不想看,一边要陈煌跟他去另外一个舞台,一边说道:“真想听的话,回去我买一个MP3给你,下载下来,你慢慢听,你先帮我找找人。”
“卧槽,mp3跟现场能一样吗?”
陈煌满心的不乐意,不过见叶枫不乐意去,也没办法,只好跟在叶枫的身后,去另外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