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逢喜事精神爽,此时的李富胜就给人这样的一种感觉。
郑凡率兵打仗,更多的,还是享受那种策马奔腾千军万马按照自己的心意冲锋移动的主宰感,简而言之,就是为了装逼。
李富胜不是,李富胜是那种很纯粹地喜欢杀戮。
瞎子曾说过,一个人的眼睛最难说谎,李富胜的眼里的腥红,已经在疯狂诠释他此时对鲜血的渴望。
“郑守备,随我一起去吧。”
这其实是一种示好,一,是带你长见识,毕竟以前郑凡虽说战果不错,但打得都是闪电战和游击战,外加碰上了狼土兵那些憨憨。
二则是带你去混资历,虽说坐镇后方调理城内事宜也是功劳,但在燕人传统认知和视角里,只有血淋淋的军功才是最为踏实的晋升资本,其余的功劳,未免会逊色一筹。
这就如同后世的很多老一辈人眼里,除了公务员以外的其他行业都是打工的一个道理。
讲真,郑凡还真挺想去看看数万级别的大战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场面,况且,城里的工作有瞎子他们在也不会出什么乱子,当即拱手行礼道:
“多谢大人!”
“哈哈。”
李富胜走出了屋门,那头慵懒的貔兽马上站起身,走到李富胜面前弯曲下了前膝。
李富胜翻身坐上去,
下令道:
“传我军令,大军开拔!”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南门外,一支支镇北军骑兵正在井然有序地开拔中,两万骑兵要执行作战任务,自然不可能全都堆积在一起然后一窝蜂地涌向一个方向。
李富胜亲自领三千骑为中军,其麾下六名游击将军则各领近三千骑已经根据哨骑的回报方位,向那里进发了。
若是此时可以在上方有个航拍镜头的话,可以看见自滁州城向南的这片区域,总共有七片快速移动着的阴影。
郑凡和梁程自然是跟在了李富胜的中军里,其实,原本翠柳堡的两千五百骑应该是李富胜的临时亲兵营的,但一来翠柳堡的兵士已经忙活了一整晚还未得到休息,二来李富胜也得照顾一下自己麾下兵士的作战渴望。
真正强大的军队,他一定是一支自信的军队,他们不会畏惧战争,他们渴望战争,且闻战则喜。
梁程一直在注意观察着四周,不停地有传令骑兵在各个队伍里来回穿梭,保证着指挥的时效性。
骑兵的作战方式,其实很丰富,远比步兵要自由得多,同时,他们的机动性可以使得其获得更多的战场机会,但如何指挥好骑兵作战却是一门极大的学问。
很显然,不管李富胜到底是不是如瞎子那般所说是个精神病,但人家的军事指挥素质,却是很高。
这可不是纸上谈兵得来的东西,而是在荒漠上长年累月与前代骑兵大师蛮族厮杀中学来的。
先前,之所以要在滁州城逗留两三日,撇开政治元素不谈,有两个原因:
一是为了获得补给,因为要长途奔袭的缘故,其实部队所携带的补给并不是很丰富;
二则是为了修养马力,战马,一是昂贵,二是精贵,长途奔袭之后必须要将养一下,否则损失就大了。
不过,经过修养之后,也是瞌睡了就来了枕头,眼前居然冒出来了一支乾兵。
和郑守备小家小户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不同,李富胜明显显得霸气多了,
看见敌人的第一反应不是衡量对方实力以及己方可能会出现的损失,
而是只有一个字:
干!
这时,李富胜刚刚听完一名传令兵地汇报,当即笑骂道:
“直娘贼,这群乾人居然自己缩栾了!”
郑凡就在李富胜身旁,在这个时候,自然不是你问我答的环节。
但李富胜的心情,似乎是因为这一则军报的到来,一是有些不屑,二则是放松了下来,主动地扭头对郑凡喊道:
“这支乾军也不晓得是从哪边冒出来的,但决计不可能是从北面,估摸着还不晓得滁州城已经易主的消息,上午还傻乎乎地向这里开拔,现在应该是察觉到了不对劲,正在向西南的青山县靠拢。”
“这不是特意来攻打收复滁州城的乾军?”
包括郑凡在内,滁州大部分的百姓和权贵,都以为这支忽然出现在滁州城外围的乾军,是专门过来打燕狗的王师。
但看样子,这并不是。
这支军队到底是什么成分,到底是从哪里开来的,现在一时半会儿还搞不清楚,但看对方之前傻乎乎地主动向滁州城行进现在又开始慌了神开始向附近的一座县城靠拢的表现来看,
这应该只是一支……过路的乾军。
也难怪,滁州城陷落得太快,并未做出什么像样子的抵抗就落入了镇北军之手,同时,镇北军的哨骑大面积地撒了出去,近乎是将这座大城和外界进行了隔绝。
镇北军的哨骑,可是能在荒漠上和蛮族的勇士捉对厮杀不落下风的主儿,乾国军队的哨骑怎么可能会是他们的对手?
再者,乾国人也没料到,燕人竟然跳过了三边,直接来到了这里,而且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了滁州城。
这种隔绝,自然不可能将所有消息都阻断掉,肯定还是会有一些消息会被传递出去的,但在这个时代,消息的传递本身就有滞后性。
同时,军队在行军时,它接收消息的时效性也会大打折扣。
总之,
种种原因的促成下,导致这支三万人规模的乾军,宛若救世主一般差点就撞上了滁州城。
想来,应该是那支军队的将领发现不对劲了,再愚蠢的将领,他也是知道行军时要分前军后军中军以及要撒出去哨骑去扩大视野范围,甚至还要提前派人去滁州城那边通知滁州城做好今晚大军路过的接待准备。
然后,对方应该是发现自己派出前往滁州城的人以及撒出去的哨骑,只见出去不见回来,预感到出事后,出于一个为将者的本能,选择向附近可以呼应上的一座县城去靠拢。
“呵呵,老子又不是猫,哪能被它逗一逗就撇下了?”
李富胜继续道:
“传令下去,全军提速!”
郑凡清楚,这是打算在对方靠拢青山县之前截住对方。
骑兵,只有在野外,才能发挥最大的战斗力才能获得最大的优势,青山县郑凡虽然没去过,但这个时代,县城肯定是有城墙的,一旦让那支乾国军队入驻县城之中,哪怕那座县城的城墙并不是很高大,也依旧会让镇北军很是头疼。
之所以选择大跳跃的战术,本身就是为了不想在三边去啃乾国人的重城,就算真的要攻城,那也得是攻打乾国上京城。
在打上京城时,死再多人,消耗再多大燕儿郎的性命,都不觉得是亏的。
在李富胜的命令下,全军开始了提速,都不再去顾惜马力。
终于,
前方传令兵来报,说前军已经发现了对方军阵。
李富胜马上下令让打前的两个游击将军率军迂回包抄过去,阻截对方继续向青山县城靠拢的可能。
“呵呵,赶上了。”
李富胜心情大好,他其实也是有点担心若是没能赶得上被乾军进了城。
镇北军有一个最大的弱点,那就是他们攻城经验很欠缺,甚至可以说是几乎没有。
毕竟,荒漠蛮族除了王庭所在地有一座城外,其余蛮族部落根本就没什么城池。
终于,中军也赶到了。
郑凡所见,对方的军阵居然也很整齐,虽然以步兵居多,但在面对骑兵压境时,却依旧没有过多的慌乱。
长矛兵在前以及两侧,中间是盾兵,再里面,应该是弩手和弓箭手,对方为数不多的骑兵反而被放在了后面。
这是郑凡这个战场小白所看到的东西了。
虽说打过几次仗了,但郑凡只指挥过拔一拔堡寨,或者冲一冲城门,甚至于击垮狼土兵的那一役还是梁程亲自指挥的,郑凡只是充当了听命的一个骑兵罢了。
不过,饶是如此,郑凡也感觉到了眼前这支乾军的不同寻常,这种阵型,一看就很反骑。
“主上,对方应该将三万大军分成了三部,呈品字形。”梁程开口对郑凡说道,“这种布阵方式可以方便互相支援,如果箭矢数量充足的话,还能进行相互的压制。”
郑凡只看见了前面的一排,但梁程却已然洞悉了对方的阵形。
就像是在球场中央位置或者在电视机前看足球比赛的上帝视角和球员在球场上踢球的视角有着极大区别一样。
优秀的将领,可以通过观察细节,从而达到类似于“开天眼”的效果。
李富胜有些意外地扫了一眼梁程,开口道:
“直娘贼,这个乾人将领是谁,是个会打仗的主儿。”
说着,李富胜又指了指梁程,问道:
“你可知道他这般是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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