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皇陛下,没有这几个强大援兵的出现,他们妖精一族,这一次可能就真的要完蛋了。
“走吧,我们就不要在这里阻碍风景了!!”
陆晨一个瞬步,直接出现在了胜宇的身边,轻轻地对她说了一句。
“嗯...啊...”
就在她刚刚螓首轻点时,她突然发现,自已的腰突然被人搂住了,然后就飘在了空中,她忍不住地惊叫一声,然后就牢牢地把头缩在陆晨的怀里,不敢看下面。
因此下面是成千上万的妖精族士兵在看着她,她的脸皮哪里有某男那么厚,早就羞得身体直发软,脸蛋红得像熟透的苹果了。
“啊...”
然后,胜宇就悲哀地发现,长得太诱人也是一种罪过,因为自已的脸蛋,被人轻薄了,一个温暖粗重的唇,印在了她从来没有被人触碰过的完美的脸庞上面。
“在一起!!”
“在一起!!”
下面的人也在起哄,直到胜宇给羞得,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无奈,自已身在空中,全身发软,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了,唯一能做的,就只有靠在他的怀里,做一只驼鸟了。
“这种感觉,好幸福!!”
胜宇靠在陆晨温暖的怀里,听着他那强有力的心跳的声音,突然间发现,自已那一颗不为男人所动的心,已经在慢慢地融化。
她的心里不得不承认,这种感觉,真的非常好,她非常喜欢倚在他怀里的那种感觉,如果可能,她希望这是自已永远的怀抱,永远可以依靠,那该多好。
“呸,我在想什么啊??”
胜宇也被自已的想法给吓了一跳,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已的这一生,会爱上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如此特别的男人。
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不但自已爱上了,似乎自已的姐妹都爱上了,这让她非常地矛盾,这样的爱情,是该坚持呢,还是该舍弃??
“可是,如果舍去,自已舍得吗??”
想到刚刚陆晨印在她脸上的那个吻,还残留着温暖的温度,她的心里面就一阵心疼,她知道,自已已经无法舍弃了。
“既然无法舍弃,那么就随心吧...”
胜宇叹了一口气,眼中闪过一丝坚定,一生之中,能够碰到一个自已心仪的男人,实在是不容易,如果错过了,她不确定,自已能否找到更好的。
而且心一旦动了,想要再放下,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吗?如果真的如此,那么爱情,就不会如此地让人着迷了。
............
光明之顶,这是光明帝国,也就是光明神教的真正核心区域,基本上只要是神教的大主教级别的高层人员,基本上都是住在光明之顶的。
光明之顶,之所以会有这样一个名字,就是因为,整座山,都充斥着一种圣洁的光芒,浓雾终年围绕光明山,永远不会散去。
它就像是某华夏的庐山一样,四季都是云雾缭绕,就像是身在仙境一样,但是它跟庐山又有很大的区别。
区别在于,它不但山体非常高,非常雄伟,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里的云雾,全部都是由光明元素凝聚而成的,所以准确地来说,它并不是纯粹的雾,而是光明之雾。
这光明之雾,只要是在有太阳的天气,通过太阳光的反射,整座山都会被照耀得金光闪闪,就像是给白云镶上了金边一样,那样地圣洁。
也正因为如此,光明神教才会把这里设为总部,那些信徒们,来到光明帝国,当看到这样的奇观时,心里对于神的信仰,也就会更加地坚定了。
这样的奇观,如果不是神的创造,人难道能够创造出来?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座山也就被称为光明之顶。
能够住在光明这顶的人物,就说明绝对是有相当的权力,它们是神教的核心,如果有人将光明之顶一锅端了,那么光明神教基本上已经废了,没有组织的士兵,就像是农民起义军一样,根本就掀不起什么大浪。
作为圣洁而洁白的象征,一般来说,光明之顶上的神职人员,他们身着的都是白色的衣裙,整个光明神教的衣裳,都是以白色为主。
不过,白色之中,它们也有一些不同之处,越是身份高贵的,它的衣服那种白就越高贵,显然是运用了元素的力量,让它变得更加地圣洁。
因为,这些白色的衣服,本来就是一件法袍,有着元素的力量,好坏一眼就可以分辨得出来,当然,在白袍之上,袖口处,衣襟上,都镶有不同的金边和银边,金边和银边的数量,也决定着你的身份。
在光明之顶,基本上如果衣服上能够镶金边的,至少都是主教级别以上的人物,才可以享受这样的待遇,因此,在光明之顶上,你看到的都是穿着镶金边白袍的光明主教。
而光明神教之中,光明教皇的白袍之上,除了金边外,还绣上了一只展翅飞翔的天使,这是光明教庭中,唯一一个可以在白袍上绣图案的存在。